提高認識 落實責任 努力創建綠色學校 ◎ 張勇華
開展創建綠色學校活動,在中宣部、國家環保總局、教育部聯合印發的《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1996-2010年)》中有明 確要求,省環境保護局和教育廳也專門下發了有關文件和通知。同時這也是促進學校辦提高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的良好機會。因此我們必須積極響應上級部門的要求,高度重視綠色學校的創建工作。
—本期導讀— ■張勇華校長講話 ■消息一則 ■泰安一中07-08創建綠色學校計劃 ■創建綠色學校知識問答 ■山東省創建“綠色學校”考評標準
創建綠色學校是當前和今后幾年我校開展各項工作的一個總抓手,要把握有利時機,全面實施人文管理,宣傳、滲透、落實綠色教育理念,實施和諧、全面、科學的人本化教育教學,進一步推進課程改革,把學校建設成環境優美、校風雅正、效益突出的優質高中,高質量、高標準地通過省級綠色學校評估驗收,為我校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各處室、年級部各司其職,相互配合
學校將建立創建“綠色學校”領導小組,專設環境教育工作組,具體做好環保教育等相關工作。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優化措施。分工領導靠上抓,有關處室和各年級部要高度重視創建活動,認真研究每一步工作,戒除敷衍了事和消極應付思想,明確內部人員分工,根據各自職責和要求,主動積極地開展工作,將環保教育納入到教育教學的各項活動中去。對于創建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反饋,以便有效解決,利于后續工作的開展。
三、以活動為載體,逐步建立起長效運行機制
開展活動是轉化落實理念的有效載體,因此各年級部,尤其是高一、高二年級要緊緊抓住綠色學校和環保教育的本質,聯系學生實際經常性地開展有關活動,讓學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的環保法規,節水、節電、節紙和妥善處理垃圾等污染物,確保安全與健康。讓學生在活動中親身體驗,獲得感性認識,進而向理性認識深化,不斷促進自身環保意識的發展。
活動的目的重在以環境保護和環境教育的基本理念和標準來塑造學生,使他們成為有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的有用人才,要讓他們掌握相關知識,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我們要在這些方面把工作做實做細做好,并以此為契機,逐步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和機構設置,以確保活動能夠長效運行。
(本文為張勇華校長在我校創建綠色學校培訓會上的講話要點)